口才考级机构组成
一、专门的工作机构
为了做好口才考级的各项工作,上海金口才朗诵演讲团于项目审批后即成立口才艺术考级委员会,由上海金口才朗诵演讲团负责人易先飞、上海市朗诵协会会长陆澄、上海市演讲与口语传播研究会名誉会长、口才课题项目开发者王群等组成,陆澄总体负责,王群负责考评专业,易先飞负责项目实施工作。下设:
- 1、 口才等级测评中心
- 2、 考官委员会
- 3、口才等级测评考官
分头落实具体工作,保证测评工作顺利开展,以确保测评质量和信誉度。
二、工作机构职责及规章制度
(一)口才等级测评中心
- 负责全面指导、统筹、管理口才等级测评项目的各方面工作。
- 1、组织起草口才等级测评项目综合报告,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、规划、总结、通知等;组织拟定整个考评工作组规章制度,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。
- 2、 组织安排测评项目组办公会议,并做好记录。
- 3、 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;聘用/解聘专家。
- 4、 对外联络及接待,处理来信、来访。
- 5、管理文书档案,健全口才等级测评机构档案管理制度。
- 6、安排责任分工,把口才等级测评项目组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工作委员会、工作组和个人,并抓好落实。
(二)考官委员会
- 负责口才等级测评考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。
- 1、严格执行《口才等级测评机构考官培训管理办法》。
- 2、负责口才等级测评考官培训教学管理,把提高教学质量、确保考官考评素质放在首位。
- 3、按照培训教材、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、教案,严格按教材、大纲进行考官培训。
- 4、检查口才等级测评考官培训教学进度,组织、安排口才等级测评考官资格证考试。
- 5、负责考官的学籍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- 6、定期下到地方指导、监督口才等级测评考官工作。
- 7、做好口才等级测评考官证的年审工作。
(三)口才等级测评考官
口才等级测评考官由口才考级机构聘请,考级机构发放考官聘书及执考证。
一、口才考级考官应具备下列条件:
- 1、7年以上专业艺术学习经历或者中级以上(含中级)艺术或者艺术教育专业职称。
- 2、5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艺术表演、艺术理论研究或艺术教育工作经历。
- 3、良好的示范、教学指导及鉴赏能力。
- 4、良好的政治素质、道德修养。
二、具体工作如下:
- 1、认真做好每次口才等级测评考试的保密和安全工作。
- 2、按考试大纲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考试评分 ,做到公平 、公正、公开。
- 3、考官应有责任感、严格按考试的操作程序工作,考试填分、操作等认真仔细。
- 4、考官在考评工作时做到仪表整洁、得体,以和蔼、亲切、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考生,为其创造一个轻松的测试环境。
- 5、考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考前培训。
- 6、考官须按时接受领导机构的指导与监督,不断提高测评水平。
- 7、考官不得擅自以测评机构名义为其他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“模拟考试”或考前辅导;对本人教过的学生,考试时应予回避。
- 8、考官应当对考生的艺术水平作出评定,并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三、考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被取消口才等级测评考试评审资格:
- 1、口才等级测评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。
- 2、连续两年未参加口才等级测评考试工作的。
- 3、一年内未参加口才等级测评考前培训的。
- 4、连续两次监听结果为需要改进的。
- 5、监听结果为不合格的。